韓國濟州島的一家旅游商店中,游客在選購旅游紀念品。圖/CFP
  (上接D03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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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游客理性“不購物”,但購物行程浪費時間
  去年11月記者在蘇州旅行時,原本計划去看拙政園、獅子林兩座蘇州園林,在拙政園外,遇到很多拿著“半日游”、“一日游”小廣告攬客的當地旅行社工作人員,這些工作人員給游客提供一種“打包價格”,工作人員承諾,客人可以游覽拙政園或者獅子林其中一個,然後承諾客人坐車五分鐘可以參加“姑蘇水上游”,坐游船游覽江南水鄉,還可以聽現場蘇州評彈。最後還贈送游客“蘇州新絲綢之路”展覽館的游覽,以及一座寺廟的參觀游覽。
  可是從拙政園到“江南水鄉”的游船碼頭,說好的“五分鐘”車程,在道路不甚暢通的條件下,走了將近一個小時,到了才發現,不僅船是臨時改裝的,船上的板凳是臨時搭上的,而且根本沒有現場的評彈演出。當船上的老者贊美過蘇州風景,以及介紹了攝影師來拍蘇州園林的故事後,立刻開始推銷起了印有蘇州園林攝影作品的紀念品。
  而隨後前往的“蘇州新絲綢之路”,更是好多旅行社定點採購點。在路上,導游善於用“話術”,為購物做出鋪墊,從國外講到國內,從歷史事件講到當下北京正在舉辦的“APEC會議”,最後建議游客到了“新絲綢之路”可以考慮買一些絲綢製品。導游還用各種誇張的手法,論述“蠶絲被”的神奇功效。而到了“新絲綢之路”,由於各種原因,實際購買蠶絲被和絲綢製品的游客很少。後來從“蘇州新絲綢之路”繼續前往下一個目的地時,很多游客紛紛中途下車,他們說,雖然沒有被“坑騙”,沒有在導游“忽悠”下隨便買東西,但是“時間”卻被浪費了。
  ■ 記者手記
  在合情合理與合規合法之間
  從以上幾個案例,我們看到有一個共同特點是,對於導游在旅游行程中所安排的購物環節,無論是出發前“行程單”里計劃好的購物環節,還是在“行程單”以外的購物環節,都沒有遭到游客的“激烈反對”,很多情況下,游客甚至會站在“導游的角度”表示理解,甚至有游客以行動表達對導游的“支持”。
  但是我們卻不能說,一些行為因為游客可以理解和接受,這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。在理解和接受之餘,更要探討怎樣去規範這些市場行為。
  一些游客表示,導游推薦的東西,確實是我們所需要的。與過去動輒就進入“玉器店”、“珠寶店”不同,成熟的游客都知道“不需要的一定不買,需要的才買”這樣一個道理,越來越多的人在旅游之前,會上網查攻略,列出計劃清單,瞭解商品價格。
  而導游也摸清了游客的心理,以一種更“婉轉”的方式,甚至討巧的方式,減少了游客的抗拒,消除了游客的抵觸心理。有時候,導游的做法,雖然並不合規合法,但卻讓游客感到合情合意。
  (下轉D07版)  (原標題:誘導購物界限模糊不易監管(3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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